浙江省青田县公开招考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通告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与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2、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学段与学科 |
小学语文、数学 |
幼儿园 |
中学历史、物理、数学、心理健康教育
中小学信息技术 |
职高石雕工艺、烹饪 |
职高旅游、市场营销 |
条件 |
1、具有青田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高中起点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2008年9月以来在青田县连续任教至今的人员。 |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幼儿(学前)教育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高中起点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高中起点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市场营销必须是应届。 |
说明 |
具有青田县户籍人员报考学科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其他人员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
除幼儿园外,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
学段 |
小学 |
中小学 |
幼儿园 |
中学 |
职高 |
合计 | |||||||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信息技术 |
幼儿园 |
历史 |
物理 |
数学 |
心理学 |
石雕工艺 |
烹饪 |
旅游 |
市场营销 | |
招考职数 |
23 |
13 |
8 |
20 |
1 |
2 |
6 |
1 |
1 |
2 |
2 |
1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