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大学2011招聘公告
来源:fjzsksw.com 2011-3-29 14:35:28
(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3、资格审查。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所有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聘计划变动情况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
1、思政辅导员岗位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财务人员和实验技术岗位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自述和评委开放式提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全部岗位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入围人员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体检及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疑义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树人大学人事组织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树人路8号(邮编:310015 )
电话: 0571-88297017(严老师、马老师) 0571-88295817(李老师)
浙江树人大学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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