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可在入围综合性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浙江科技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邮编:310023)
联系电话:0571-85070153(人事处宋老师),0571-85070252(实训中心刘老师)
监督电话:85070100(浙江科技学院纪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