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招聘条件结合应聘者提交的全部材料认定报名资格,并通过电话向应聘者通知审查结果,同时在指定网站公布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名单。
考试人数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形式为答辩,内容包括招聘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及实践能力考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环节若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我院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萧山区高教园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
联系电话:0571—83871252(王老师);83871573(韩老师)。
电子邮箱:zty_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