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自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体育局监察室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监督电话:88055603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经中路398号3幢4楼410室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79332;传真:0576-88055611
联系人:潘凌霄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台州市体育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