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由招聘学校发放。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届时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书面申请,经区教育局同意,可以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江干人才网和江干教育城域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含一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在职录用人员签订含六个月试用期的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报考教师岗位的2013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未能在报到之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内发现录用人员不符合教师岗位的职业技能要求和身体要求,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或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终止聘用。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附件)。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74949。
附件1-中小学招聘计划.xls
附件2-幼儿园招聘计划..xls
附件3-报名材料.doc
附件4-报名登记表.doc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