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教育人事网、宁波教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为海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报名时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历届毕业生报考除音、体、美专业教师和紧缺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的,需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音、体、美专业教师和紧缺岗位的录用人员,以及其他岗位录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录用人员为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前;其他教师岗位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为两年内。
(六)联系电话:87183384(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宁波教育人事网网址:(http://rsc.nbedu.net.cn)
(七)监督电话:87183361(宁波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附件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附件2:《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