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和奉化教育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学校。其中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到学校后,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如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人事档案转至奉化市人才交流中心。
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
新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截止2015年6月30日),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奉化市人才交流中心。
(五)递补规定
面试实施2天前,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重新进行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已面试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参加体检和考核)。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本次招考聘用后,在2013年8月底前由于教师调动等原因导致学校教师不足,在市编办核准的年度用编指标内,由市教育局提出补录意见,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在本次考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学科笔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予以补充体检、考核和聘用。
五、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教师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师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考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8588427。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88521521、88681560、88681510。
附件:1.2013年奉化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汇总表
2.2013年奉化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化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