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特殊人才待遇
1.凡正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获得者、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其住房、工资等待遇采取“一人一策”办法确定。
引进人才,其配偶要求在学校安排工作的,可酌情安排相应岗位。
不属本计划引进的其他人才,包括年龄不符合的,其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或视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且拥有省级以上创新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以上人才,还可以根据《绍兴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绍市委办发〔2012〕20号)文件,申请争取绍兴市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具体详见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x.gov.cn/content/20120508000007/20120508000051.html
(七)合同期
引进人才首期聘任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的合同服务期限为8年。
应聘者,请寄本人工作、学习简历和各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联系地址:浙江绍兴会稽路428号;网址:http://www.yxc.cn
联系方式:
国际商学院 李老师 电话:0575-88346880 18967587800 邮箱:mli302@163.com
赵老师 电话:0575-88366191 13757590575
传真:0575-88366193
英语学院 华晓霞 电话:0575-88343979 13735373035 邮箱: 6752316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