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专业带头人 1 教学 学前教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全国 拥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专业教师 1 教学 学前教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全国 35周岁及以下;
高职教育学院 美术
教师 1 教学 美术学专业(动画创作与理论方向),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35周岁及以下;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7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5-4:45);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教育学院人事处,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电话:0574-87203040;电子邮箱:njyhqj@126.com;联系人:洪老师。
3、报名办法
下载并填好《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njyhqj@126.com,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回复邮件形式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应聘资格初审。学院将电话形式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
5、根据往年报考情况,认定本次招聘的学前专业带头人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公告将同期在全国公共招聘网站(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上发布。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将由我院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