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宁波市教育人事网、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招录各环节结果在江东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职数的3倍,则酌减或取消招考职数。
(三)考试
教师岗位考试形式包括笔试、上课、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上课、面试成绩分别按40%、40%、20%计入总成绩。上课、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60分,直接予以淘汰。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进入上课、面试;上课与面试同步进行,上课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
教辅人员岗位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内容。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总分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笔试成绩也相同,以上课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三项考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录用
根据管理权限,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东区教育信息网、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7天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事业编制录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