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6名公办教师(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浙江省范围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品行兼优,服从分配,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精神且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任教师的工作。
(二)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解决夫妻分居或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后出生)。
(五)其他条件: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携带填写好的《2013年莲都区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2)、《在职教师身份证明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莲都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大众路197号,咨询电话:0578-2131763)报名、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如属夫妻分居的对象,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的情况证明。
2.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学科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中小学各学科采用同一份试卷,学前教育岗位单独出试卷。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教学理论与课堂教学实践的运用及分析。
参考人员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学前教育学科面试采用素质测试与模拟上课相结合的形式,素质测试和模拟上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其它学科采用模拟上课加问答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参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