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2013年(秋)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省、市教师资格认定部门有关具体要求,宁海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通过现场确认,决定对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和师范类大专毕业生进行体检,具体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2013年10月15日(周二)。参加体检人员必须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地点,迟到者作弃权处理。
2、体检集中地点:宁海县教育中心阶梯教室(跃龙街道银河路181号)。
3、体检人员必须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中小学教师:140元,幼儿园教师:235元,另请自备2元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