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鹿城区纪委(区监察局)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下列人员为鹿城区纪委(区监察局)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温州市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鹿城区监察局)、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4年11月25日起到2014年12月3日止(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监察局 56677137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岗位代码 岗位专业
1 李劼 00301010718 001 法律或法学
2 何濠帆 00301010121 001 法律或法学
3 陈德国 00301010209 002 人力资源管理
4 李颖 00301010309 003 不限
5 林张琦 00301010629 003 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