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操作考试、体检和考核,现对我所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9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709027(浙江省卫计委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16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