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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温州市人事局 2008-12-21 9:49:34

为适应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是温州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中心区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公共建筑、城区防洪堤、安置房等一系列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水平;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等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拆迁安置负责人岗位,负责中心区范围内拆迁安置工作。精通拆迁政策,能熟练签订拆迁协议书、编排安置方案、认购、定位等工作。
    四、岗位要求 
    招聘拆迁安置负责人2名,专业不限,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鹿城区户籍。要求具有拆迁资格证书,在企事业单位担任副职以上职务满三年以上,具有拆迁安置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考录办法
    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录用指标比例不足3:1的不开考。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笔试占50%,面试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公示一周后,报市人事局办理有关手续。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温州市惠民路光明桥东(行政审批中心东首)。 联系电话:88955518 、 88917661。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任职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近两年内考核合格以上的相关证明。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3)认真填写《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的报考资格。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网站http://www.wzzxq.com/)

    附件: 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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