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财会人员1名
二、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财务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满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没有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
3、本科学历,具有会计师资格证书,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4月以后出生)。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市府大道399号,电话:88553003、88553008)。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毕业证书、任职文件、会计资格证书、身份证、工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资料,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不开考。
(二)考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组织考察。对笔试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
(四)确定人选。院党组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在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人选。
(五)体检、公示。组织拟选调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七天,接受单位、干部群众监督。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财会20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