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②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计划1:3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或《相关专业知识》二门(详见附件);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在临海人才网和中国临海网上公布。
(3)笔试加分:
下列报考人员在原始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不包括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
①选聘到我市各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满二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
②选聘到我市各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满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门数再乘以60%,加上面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临海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2、相近、相关专业划分按“2010年台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说明”把握。
3、符合优惠加分政策,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二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加分申请表(附件3)。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115052。
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