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磐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职位及条件等见下表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职位(专业) |
招聘资格条件 |
招聘范围 |
环保局工业园区、新城区环保所 |
2 |
环境综合 |
年龄30周岁以下(1980.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生态环保专业(详见资格审查办法所确定专业)。 |
面向金华市 |
2 |
环境综合 |
年龄30周岁以下(1980.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详见资格审查办法所确定专业)。 | ||
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 |
1 |
环境监测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生态环保专业(详见资格审查办法所确定专业)。 | |
发改局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
1 |
专业技术员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1.1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1 |
经济管理员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经济管理等21个专业(详见资格审查办法所确定专业)。 | |
建设局房管处 |
1 |
专业技术员 |
年龄30周岁以下(1980.1.1以后出生),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土木建筑、建筑工程、工程测量专业。 | |
农业局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 |
1 |
专业技术员 |
年龄30周岁以下(1980.1.1以后出生),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果树、食品质量与安全、蚕桑、微生物、植物保护专业。 | |
新城区 |
2 |
工程管理员 |
年龄37周岁以下(1973.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建设类(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学)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条件或按人事部门职称评审规定取得的职称)。 | |
县农办 |
1 |
农家乐管理员 |
年龄30周岁以下(1980.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基层工作经验二年以上。 |
面向磐安籍 |
国土局土地收储中心 |
1 |
工作人员 |
年龄30周岁以下(1980.1.1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
国土局土地征用事务所 |
1 |
工作人员 | ||
国土局档案管理室 |
1 |
工作人员 | ||
乡镇 |
4 |
文化员 |
年龄30周岁以下(1980.1.1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相关对口专业全日制学历在笔试中加分(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 |
乡镇 |
6 |
水管员 | ||
乡镇 |
4 |
规划员 | ||
乡镇 |
5 |
劳动保障员 |
年龄30周岁以下(1980.1.1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