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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湖州市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工作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10-27 10:32:47

 

二、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详见《2011年湖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能测评通知书》、《2011年湖州市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资格复审、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面试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士兵证、毕业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在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等招录环节,报考人员不达标(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均不实行递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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