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浙江正文

2012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部分国家重点高校选拔优秀毕业生简章

来源: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12-13 12:58:16

 

2、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12月19日12时——12月31日17时。

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选拔指标5倍的,将酌情核减选拔指标。核减的专业岗位选拔指标数将增加到专业不限岗位的选拔指标中。核减后选拔指标的情况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自2012年1月10日0时——1月13日24时可从报名系统中下载准考证。

(二)考核测试

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核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1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测试一门科目,对参加测试人选进行综合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测评。笔试测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卷面成绩需折合为百分制,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拔指标1:4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初定于2月6日左右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hsrs.gov.cn)公布,考生可点击进入“原海曙区人事局网站”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组织人社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和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党员证明、职务证明、相关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以上有关证明材料需学校盖章的,请各位报考人员自行在学校寒假开始前备齐。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均在相应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2月8日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内容进行测评。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拔指标1:3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初定2月10日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确定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