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8月11日24时止,应聘者可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快递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邮戳和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报名时间。台州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人员电子邮箱:Lxj858@sina.com,xhz_gary@163.com。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网上下载)以及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学术成果、获奖等材料复印件。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于8月15日18:00前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与限定时间用电脑撰写工作材料相结合的方法;相关安排另行在网站上通知。
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由评委量化打分。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撰写的工作材料由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组织行家评判,以百分制打分。面试成绩和工作材料撰写成绩各占50%,两者合计为总成绩。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考核对象),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同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我单位统一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前2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