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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201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温州人才网 2012-8-9 15:51:18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瓯海区委宣传部公务员1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

  2、公务员已登记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

    4、瓯海区报考人员其基层服务年限要符合瓯委办发〔2008〕21号文件精神;

    5、身体健康。

  三、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选调工作。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瓯海区委宣传部办公室(瓯海区委大院四楼443室),联系电话:88529827。

  3、报名方法:登陆瓯海党建网(www.ohdj.gov.cn)下载《瓯海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4张1寸免冠同底照片,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岗位报考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4、报考专业的审查按《2012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执行(详见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

    5、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分别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三)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数只有3人或笔试合格者少于4人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同分者,以《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门成绩均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和工作适应程度的测试。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与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2012年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如考核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如遇体检不合格,经考核不宜选调或自愿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调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瓯海党建网(www.ohdj.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瓯海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2012年8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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