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苍南县禁毒社工招聘工作安排,请各位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2年9月14日(周五)上午8时在苍南县行政副中心(灵溪镇玉苍路61号)2号综合楼一楼B21会议室集中,携带本人身份证、钢笔(蓝黑)和体检费280元, 统一参加体检。
一、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当日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如对当场得知检查结果心率、血压、视力、听力等项目有异议的,可当场向带队人员申请复查,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即时复查。
五、怀孕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缓做X光检查。
六、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七、体检结果县禁毒办将电话通知,如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可在电话通知后3天内向县禁毒办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
八、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6888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