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
笔试:采用100分制,重点考察考生的文字写作和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笔试成绩每个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为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 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 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农业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丽水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36010
附件:丽水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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