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此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77691、0571-88877666(诸先生、陈先生)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18号,邮政编码:3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