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
2、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员。
3、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再按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单位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史小姐咨询电话:0571-88146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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