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杭州交通信息网(www.hzc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招聘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但递补范围仅限于面试合格人员。
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再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如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如系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按规定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按要求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再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公告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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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85460113
下载附件:2012年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