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 , 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二) 面试时间:原则上在报名截止后 7 个工作日内组织 (具体时间提前 2 天电话通知 ) 。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 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 劳动合同 )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