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经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路桥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路桥区直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路桥区直线电话受理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一)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人才,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