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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人事网 2012-11-20 14:48:5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12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浙江省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决定在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行政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相关理论研究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研究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24日后出生);

  3、全日制(一般要求学制2.5-3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需于2013年7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社会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专业。

  (二)优选条件

  当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单位可接纳的面试人数上限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按顺序确定,全部具备者为最优)的人员将优先参加面试:

  1、具有来招聘单位工作的强烈意愿,能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实习;

  2、博士研究生;

  3、曾出版学术专著或在国家二级以上期刊发表丰富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身份优先);

  4、具有与招聘岗位研究方向相一致或相近的科研实践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浙江省(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将于2012年11月24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浙江省公共行政和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将于当日上午9:00至下午2:00在活动现场本单位摊位接受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可提前填写或现场索取填写),并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核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证明科研实践经历和能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向应聘者反馈审查意见。

  组织考试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截止后,如符合报名基本条件要求的人数低于该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如超过该比例,将结合优选条件标准,按不超过8人的总人数上限(暂定标准),选择最优人选参加考试,并通过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拟于11月25日上午在友谊宾馆内进行。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查。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每位应聘者用时不超过15分钟,结合个人专业背景简要陈述对招聘岗位的认知、工作设想和职业规划,同时就考官组提问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学术素养和潜质、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

  面试后,考官组将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入围人选,并于返回杭州后及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考核

  入围人选首先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初步考核工作于面试后即启动。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招聘单位进行为期不少于一个月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考核合格者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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