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温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配合市域铁路工程建设,确保轨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真正做好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工作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
详见《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考试、选调办法
1、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指标比例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以测试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依次替补。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4、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一周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