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82 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报名办法:
1、交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2、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年限等相关证书(包括进修、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认真填写《温州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4、在职工作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四、录取办法:
1、考试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面试)相结合,总分为100分。笔试占60%、实际操作(或面试)占40%;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按2:1比例组织考试。报名人数不足2:1比例的,按温人才(2007)1号文件规定执行。
3、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录取),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入围人员(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对市中心血站聘用人员的血液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血站管理办法》、《血站基本标准》、《血站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5、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需求指标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