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嘉兴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笔试网络辅导课程)
2、应聘者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已取得所要求的学历学位(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3年8月30日前取得),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工作地点在嘉兴市市区。
五、联系方式
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嘉兴学院人事处(邮编:314001)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3-83641212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 (嘉兴学院纪委)
嘉兴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