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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中医院2013年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1-5 16:20:38

 

  (四)体检考核

  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替补。

  (五)公示聘用

  1、招聘时,在同样分数情况下,优先聘用高学历者,同等学历者取笔试分数高者。

  2、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4、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30030,监督电话:区卫生局301310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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