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考试考核结束后,计算并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党务秘书兼文字综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 +业务附加分+面试成绩×50%。
(4)体检。按招聘岗位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则确定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6)录用。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录用人员。
五、其它事项
1、全程监督。招聘录用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全程负责监督。
2、合同签订。被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单位规定执行,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六、本简章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