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报考人员对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三)我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本次招考面试、体检、考察办法,届时将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上公布。我区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0574—8766813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7668176,监督电话:0574—87668156。
附件:1.2013年宁波市江北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2.201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计划表
中 共 江 北 区 委 组织 部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