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部分国家重点高校选拔部门(街道)工作人员笔试已于1月19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招考简章规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指标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1月27日、1月28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三楼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定于1月29日、1月30日两天,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以及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574-87459294、87459295。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