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杭州市西溪医院网站及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社会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71)86481707、86481807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溪医院人事科(西湖区留下横埠街2号三号楼四楼)。
邮 编:310023 联系人:李女士 王女士
杭州市西溪医院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