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科目30%、专业知识科目30%、面试40%计入总分。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79—83207006;
网上报名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9-83207080;电子邮件:office@jhzjy.com。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