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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3年舟山群岛新区事业单位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2013-4-3 14:33:11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初步定于6月上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九、2013年舟山事业单位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已在招聘计划表上列出。

  (四)招聘公告发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对于认为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专业名称范围的,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要求,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决定是否增补进入专业名称范围;需要增补的,进行补充公告。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2281565、2281571,监督电话:0580-2281547。

  附件:1. 2013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研专业设置目录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七、2013年舟山事业单位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2013年舟山事业单位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 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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