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温州市卫生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联系电话:
温州市中心医院 88071558 88070053
温州市人民医院 88059563 88059592
温州市中医院 88237528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88913745 88913812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56575587 56575571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5597797
温州市妇幼保健所 88059563 88059592
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88071558 88070053
温州市急救中心 8852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