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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来源: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6-5 9:58:36

 

(四)公示、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农业户口须转为非农户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非农户口薄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 岗位聘用将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教师的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网

(http://www.lsldjyw.com,通知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察局)0578-227151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 2656211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附件:

1.2013年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2.莲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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