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各个岗位咨询电话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0、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2520290。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252029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511092。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