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任以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若干名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3、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能熟练掌握电脑录入技能。
(二)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提交本人一寸近照二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地址:江干区人民法院南大楼305室(法院地址新塘路68号),联系电话86577986。
二、选任人民陪审员若干名
(一)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3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群众公信度较高的公民可适当放宽);
5、户籍在江干区或在江干区工作居住五年以上,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陪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