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事考试网和温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温州人事考试网和温州人才网公布。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其他有关事宜,请及时登陆温州人事考试网和温州人才网查询。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除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截至2013年6月28日为止,除温州生源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附件:
1.2013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二)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