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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3丽水景宁县定向培养基层农技招聘公告

来源: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3-6-27 17:21:37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3】15号)精神, 2013年我县决定定向招生(招聘)基层农技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生(招聘)对象

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景宁县户籍,立志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报考学生须达到第二批理科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定向招生)。

三、 招生名额与学制专业

景宁县共招生4名,其中:植物保护专业1名、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1名、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1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1 名(计划招收1名理科生)。以上招生工作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学制四年。

四、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将浙江农林大学×××专业(学校代码0211,专业代码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书为准)填报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

2、确定体检考生:招生实行按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符合条件考生按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

招生院校将录取名单分发至景宁县农业局。

3.组织体检:景宁县农业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市范围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景宁县农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合格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体检反馈单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景宁县农业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汇总后报招生院校。

5.学校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景宁县农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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