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需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期间,档案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5082247
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5082957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2013年景宁县事业单位补员计划汇总表.xls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