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浙江正文

浙江2013年宁波象山县航道管理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7-14 23:51:15

 

2、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入闱考察。考察参照2013年象山县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察办法进行。

(三)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象山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如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3、新聘用人员需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交流到县外。

4、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65725951(纪委执法监察室)。

5、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由本人解决。

6、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5796632。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