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总成绩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表现(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采用面试答辩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面试时考生可自主提供代表本人水平的中国画或书法、诗文、篆刻作品成果材料。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由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zsrsj.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应聘材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2、录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即予辞退。
3、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即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571-88331887。
联系人:戚老师、周老师
附:杭州国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国画院
2013年8月16日